福联会发动百万人民签署抗伊刑法广获民众热烈响应。自伊党 冥顽不灵,矢志落实伊刑法以还,不但搞到非穆斯林惶惶不可终日, 也导致民联崩解,反对党堡垒被砸毁,未见其利,先见其害, 如今伊刑法落实未定,盟党关系却已破裂,形同自废武功; 自毁长城,一子错棋,满盘皆落索,不知伊党诸公是否悔不当初?
宗教信仰自由是体现民主政治的要素之一,对多元种族的我国而言, 华巫印各族拥有各自的宗教信仰是极其自然的事,所谓“道并行而不 相悖,万物并育而不相害”,华巫印在宗教信仰上各取所需, 只要各族遵守“井水不犯河水”的不越界原则,大可相安无事, 和平共处。岂料,今天伊党执意落实伊刑法, 欲把伊刑法提升至等同国家宪法地位,形成一国两法的混淆、 冲突局面。再者,由于伊刑法的过于严苛,让非穆斯林生畏, 奋起严加抗拒,这就是为甚么我国非穆斯林会对伊刑法的落实群起而 攻之、防之的原因了。
伊党掌政的吉兰丹州屡传出男女不能同座看戏;男女不能共骑摩托; 被视为“性感”女模的海报不准在公众场合张贴,而雪州举办的美国 小天后演出,亦被伊党青年团呛声抗议有违伊斯兰教义。可见在现代 人眼中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平凡小事,可是却被一些伊斯兰教徒无 限上网上线,凡事皆以伊斯兰教义为准绳,小题大做,绘影绘声,把 平凡小事虚张放大,进而以违反伊党教义为由擅自加以阻挠、刁难, 无端端添加人们在生活作息上不必要的困扰,丹州因张贴“性感” 女模海报的钟表行店主无辜被取缔就是最明显的实例。
见微知著,在伊党执政的吉兰丹州,由于长期笼罩在伊斯兰教义的氛 围下,世俗的生活作息已或多或少受到“侵犯”, 非穆斯林在吃喝玩乐,饮食起居上已被诸多限制和拘束。
有人把非穆斯林,尤其是华社把伊刑法视为洪水猛兽是一种杞人忧天 、庸人自扰的过激反应行为,抱此思维与言论者差矣,试问,一张在 人们视为稀松平常、平凡无感的“性感”女模海报就足以连累到非穆 斯林的钟表店店主,这种殃及池鱼之灾变,有朝一日, 一旦伊刑法落实的话,那不知会有多少类似的无辜灾变会发生在非穆 斯林身上?明乎此,能不防患于未然吗?
日前受邀在槟城一论坛上发表论文的英国伊斯兰学者杰斯尔欧达(J asser Auda)讲得好:“凡欲落实伊刑法的国家,必先取得各族共识, 否则强加在非穆斯林身上,必导致国家分裂。”他也举例在苏丹,由 于多数的穆斯林在国内欲实施伊刑法,遭到该国南方的基督教徒强烈 反抗,最终导致分裂。因穆斯林强制落实伊刑法而导致苏丹分裂的悲 剧,足以为鉴,只是不知泥足深陷的伊党衮衮诸公们是否能从中吸取 教训,反躬自省,悬崖勒马,避免使我国步上苏丹的后尘,落至分裂 的悲剧?
摘录自光华日报 /陈泽清